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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2015年发展党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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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2015年发展党员计划
2015-07-15 11:13:37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做好我县2015年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15年党员发展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务实求效,不断提高我县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着力把各方面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更多地吸收到党内,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努力开创我县发展党员工作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结合我县入党积极分子现状,在保证质量、控制总量的前提下,全县2015年发展党员不超过276人,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约71名,占计划发展总数的26 %以上;农村党员约190名,占计划发展总数的69%以上;生产工作一线、年龄在35岁以下党员166名,占计划发展总数的60%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约 220名,占计划发展总数的80%以上;妇女约83名,占计划发展总数的30%以上。发展的农民党员中,文化程度较高、致富带富能力较强的农村优秀青年207人,达到75%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的社会经济组织中的党员数量逐步增加;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年龄、文化结构和分布进一步改善。
    三、主要措施
    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必须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立足点,从追求规模转向更加注重提高质量和优化结构,始终把发展党员的质量放在首位,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严格控制总量,落实工作责任,提高整体水平。
   (一)严把源头,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
    1、加大推优工作力度,不断优化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推荐优秀村民、优秀妇女、优秀青年为入党培养对象,是加强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坚持不懈地做好推优工作。
    2、深化“一推荐三票决四公示”农村发展党员机制,规范入党积极分子确定程序。继续落实好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群众推荐制、党员票决制、党委预审制、全程公示制四项制度。 “群众推荐”是新机制的基础和核心,要严格按照规定每年组织一次由村“两委”干部、全体党员、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参加的优秀村民推选大会,农村党支部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要从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优秀村民中确定,切实从“源头上”把关,杜绝发展党员“一言堂”和家族、派系倾向,做到公平、公正、有序发展。
    3、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动态管理。各级党组织要根据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态和变化情况,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排队分析,要按照一到三年的时间划分,分阶段确定积极分子培养期,并及时进行调整和补充,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动态管理体系,做到有进有出,有增有减,确保入党积极分子质优量足。
   (二)严格标准,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1、始终坚持党员标准。各级党组织要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新要求,坚持用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切实保证党员的先进性。要严格坚持党员标准,防止降低标准、放宽程序,特别是防止和克服用“能人”、“好人”标准代替党员标准,坚持做到“六不发展”,即:未列入重点发展对象的不发展;培养时间不够的不发展;未经政审的不发展;未经党委或工委派人谈话的不发展;未经集中培训和党的基本知识考试不及格的不发展;群众反映问题没核实清楚的不发展。要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真正做到发展一名党员,树立一面旗帜,带动一片工作,促进一方发展。
    2、严格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章》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健全完善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细化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发展党员工作职责,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水平,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
    3、做好发展党员来信来访工作。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对发展党员工作中的群众来信来访,要明确专人,迅速查处,及时办结,并将调查结果报县委组织部。拟发展对象有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其问题的,在查清情况前一律暂缓发展。凡涉及经济财务、社会治安及参与邪教组织法轮功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发展对象资格;对一般性问题,要加强教育,暂缓发展。对不认真办理来信来访,致使矛盾激化的,县委组织部将对有关党组织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或责任追究。
   (三)突出重点,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1、突出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各级党组织要把发展35岁以下青年工人和农民入党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按照优先教育、优先培养、优先发展的要求,切实把各个领域、各条战线、各行业青年中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农村党组织要注重发展文化程度较高、带头致富并能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积极参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深化农村改革的优秀青年入党。企业党组织要注重发展生产、营销、科研一线优秀青年入党。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要注重在青年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优秀青年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握政策,严格标准,确保党员质量。
    2、突出在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各级党组织要重视从知识分子特别是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加强在青年教师、企业、科研生产骨干、教学骨干、学术带头人等各类拔尖人才中发展党员。
    3、突出在妇女中发展党员。重视发展女党员,把各个领域、各条战线妇女中的先进分子,特别是工作、生产一线的女技术人员、女致富能手、女教师、女医生等优秀人才,吸收到党组织中来。
    四、组织领导
    1、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发展党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党组织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不断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2、制定计划,落实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根据全县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和数量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实事求是地制定本单位的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有计划、有重点的开展。同时,各基层党委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目标管理体系,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确保做到目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3、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县委组织部将把党员发展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考核目标,加强督查,严格考核,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按要求落到实处。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核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各单位制定的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于5月底前报县委组织部。要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分析,弄清新发展党员的年龄、职业、地域、文化程度等结构分布,按照分析结果及时调整发展计划,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及分析情况于7月中旬、10月中旬分两次向县委组织部报告。
 
                            
 
 
 

 中共延津县委组织部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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