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要求
2012-08-24 16:36:35 来源: 评论:0 点击:
体 检 须 知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体检地点:延津县中医院(延津县迎宾大道南段[县委北200米])。
2、体检时间:8月28日(星期二)上午7:30报到。
3、体检者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单)到指定地点集中,未在规定时间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
4、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5、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考生对可立即提供结果的体检项目,如视力、血压等可当场确定的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向工作人员提出,待体检结束统一组织复检。
8、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9、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10、体检费用: 110元/人。
11、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及人社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的规定,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
12、联系电话:0373--762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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