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今天是:
延津县新型农村住宅社区“联包帮建”工作队员管理办法
首页 > 党建工作 > "联包帮建"工作 > 正文

延津县新型农村住宅社区“联包帮建”工作队员管理办法
2012-05-26 11:15:04   来源:   评论:0 点击:

延津县新型农村住宅社区“联包帮建”
工作队员管理办法
 

各乡(镇)政府、各驻村工作队:
    为了加强对新型农村住宅社区“联包帮建”工作队员的管理,根据《新乡市关于组织全市千名干部开展“联包帮建”新型农村住宅社区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规划编制与管理、推动重点区域内新型农村住宅社区顺利启动建设为目标,通过加强对驻村队员的指导和管理,提高驻村队员的服务意识,增强驻村队员的工作责任心,达到锻炼干部、加强组织、教育农民、加快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目的。

    二、队员职责
驻村工作队员的职责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精神,开展联包帮建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建设活动,宣传中央、省、市有关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和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建设的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帮助农村发展经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帮助编制新型农村住宅社区规划,支持社区搞好基础设施建设,促使社区严格按照规划启动建设。
    三、严格管理
     1、履行管理职责。县委组织部将各乡(镇)政府切实加强对驻村工作队员的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新农村办要加强对驻村工作的指导和服务。
     2、实行队长负责制。每个社区明确一名队长,实行队长负责制,工作队员要服从队长的领导和管理。各级工作队长担负以下职责:加强对队员的日常管理,定期召开座谈会,了解队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协助当地党委加强对驻村帮扶工作的指导,加强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发现典型,及时研究解决驻村帮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搞好上下联络与沟通工作,定期向上级反映情况。
     3、实行派出单位负责制。坚持“队员当代表,单位负总责,领导亲自抓”,延津县各派出单位领导要经常到队员所驻村了解情况,帮助解决驻村队员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要认真落实队员各项待遇和补助,对驻村队员真正做到“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帮助。”驻村帮扶原则上一包三年。
     4、加强自我管理。自觉遵守驻村队员管理制度,坚持自带行李、单独起灶、集体住宿。坚守驻村岗位,坚持走群众路线,工作作风扎实。紧紧围绕驻村工作任务,认真履行自身职责。
    四、工作制度  
     1、学习调研制度。各工作队要结合本队情况,规定时间,定期组织队员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章》,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农村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理论、政策和工作水平。
     2、每月例会制度。各乡(镇)要每月召开两次驻村工作队队长会议,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分析问题,安排部署工作。
     3、定期汇报制度。工作队每月要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遇有特殊情况和紧急事项,要及时报告。各乡(镇)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要认真编发驻村工作简报,及时反映驻村工作动态。
    4、填写工作日志制度。驻村队员要建立驻村工作台帐和工作日志,要将每天的生活、学习、工作的详细情况填入日志。卫辉市驻村办将定期对日志的填写情况进行检查、评比。
     5、考勤和请销假制度。(1)建立考勤登记簿,详细记录队员在岗在位情况和请销假时间。(2)队员休息要轮流排开,不得空岗。(3)队员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要写出书面申请,请假三天以内,由工作队总队长批准,一周以内的须经市委组织部批准,一周以上的须经新乡市委组织部批准。工作队总队长请假,须经新乡市组织部批准,归村后应及时销假。
     6、驻村队员召回制度。对不坚守工作岗位、长期脱岗,不认真履行责任、驻村工作敷衍塞责,群众反映强烈的驻村工作队员,市里将进行通报批评,将驻村队员召回,责成派出单位重新调换驻村队员。
    五、强化督查
各乡(镇)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工作队总队长、队员派出单位要定期对工作队员在岗在位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予以通报。检查时不在岗的工作队员,要书面向检查组和工作队总队长说明原因。对经调查确属无故脱岗的工作队员,要及时通报给队员和派出单位,严肃进行批评教育,并取消脱岗期间的生活补贴;派出单位疏于管理的,县里将对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予以通报。要建立驻村队员政绩档案,及时将驻村队员在岗在位情况、履行职责情况、完成任务情况、落实制度情况记入档案,作为工作队员年度考核、评优晋职的重要依据。
    六、考核奖惩  
     1、总结验收。驻村工作结束时,进行检查验收,采取工作队总结,乡镇党委、驻村工作队总队长、县委组织部及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组织检查验收。检查组深入工作队所驻村,依据验收标准,采取听、查、看、议等形式,逐项检查落实。验收不合格的工作队,不得撤离,并视情节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考核鉴定。联包帮建新型农村住宅社区驻村工作结束后,每个工作队员写出书面总结,由所驻乡镇作出鉴定,经县委组织部和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审定,客观评价每位工作队员的表现,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交队员所属单位装入个人档案。
    3、奖惩办法。根据驻村队员政绩档案记载情况,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驻村干部要及时予以表扬或奖励,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作为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对驻村干部违反组织纪律,造成一定影响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驻村工作结束后,按照评比结果对评出的先进工作队和优秀队员向新乡市委推荐并进行表彰,对完不成任务、表现较差的上报新乡市委。

 

相关热词搜索:延津县 新型农村 住宅

上一篇:省人大选工委主任莅临我县考察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
下一篇:新乡市新型农村社区驻村工作队名单

分享到: 收藏
友情链接: 党建网 | 河南党员教育服务网 | 新乡党建网 |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 共产党员网 | 十九大新闻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