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查了解大学生村干部到市区城市社区工作意向的通知
2012-12-06 08:10:03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乡(镇)党委:
社区是党和政府在城市工作的基础,在党员管理、计生、低保、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便民利民服务、文化教育、医疗保健、环境整治和社区自治等方面承担着重要任务,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力量,拓宽大学生村干部发展渠道,拟从大学生村干部中选聘部分人员到市区城市社区担任社区工作者。现就做好初步调查摸底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大学生村干部担任社区工作者有关待遇。参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每两年公布一次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区“两委”成员生活补贴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30%。目前,每人每月1404元。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随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提高而提高,调整起始时间为当地最低生活标准调整的当月,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3:7的比例承担。享受养老、医疗、失业三项保险。其中,单位缴纳部分由市、区两级财政按3:7的比例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社区工作者本人承担。大学生村干部任职期间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可以转接。考录社区工作者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出大学生村干部序列,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不再享受大学生村干部有关待遇以及中央、省、市规定的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适当加分或定向招录、报考研究生初试加分、创业资金扶持等大学生村干部有关政策。
(二)认真调查。要明确专人负责调查摸底工作,重点了解有意向到市区城市社区工作的大学生村干部的姓名、性别、任职乡村、职务、政治面貌、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填写《大学生村干部到市区城市社区工作意向统计表》(附件)。
(三)按时上报。统计表电子版于12月7日下午4时前报县委组织部组织科。联系电话:7628110;电子信箱:yjzzk01@163.com。
附:大学生村干部到市区城市社区工作意向统计表(请到网上办公下载)
中共延津县委组织部
2012年12月6日
上一篇:延津县委组织部进行党的十八大精神、组织工作业务知识测试
下一篇:我县认真参加全省“三屏合一”综合播控平台管理培训班
分享到:
收藏
